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更好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健全完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机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1、成员组成
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院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4)审定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院内奖学金等各类资助和对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
二、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1、成员组成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主任,学生处长任副主任,学生处副处长、各系学工办主任、资助中心专职人员为成员。
2、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学生各项奖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拟定学院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
(2)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管理、协调全院的国家奖助学金的具体工作。
(3)负责审核各系上报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推荐情况,向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4)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国家奖助学金工作。
三、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任工作小组组长,学工办主任为工作小组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系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等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等级评审、档案管理及相关宣传教育等资助工作。
四、班级评议小组
各专业(或班级)应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班级两委干部(4名)及学生代表(2—4名)为成员的奖励、资助、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奖励、资助、认定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五、以上各项若因各部门领导变动,则由变动后的新任领导直接替换。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