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责任

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05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二、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有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 

三、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保养与维修工作,定期检查,确保运转正常,配备齐全;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和逃生演练。

五、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日夜的治安巡逻工作。

六、做好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并协调维修工作,确保监控设备的完好率。

七、负责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查各类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八、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

九、做好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