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合共达人字〔2021〕8号)以及《安徽新华学院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环节,学院共有9人通过初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2021年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551-62720265、62733319
附 件: 2021年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