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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5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和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86号)和《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任职资格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执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合共达政发〔2017〕9号)执行。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安徽省高等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二、论文检索问题

申报人须在9月21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原件及《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论著、教材验证报告》(含电子稿),教务处负责统一检索核验工作。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证明。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负责。

四、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实行评鉴合一,由职称评审专家进行鉴定。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格须提供电子稿,填写的论文(论著)题目、论文发表(出版)刊物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出版)日期要具体到月。送鉴论文须提供电子稿,并制成pdf格式。

 五关于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此次评审工作总体按照个人申报、各系(部)审核与公示、学院复核、评审专家评审、公示、学院审定和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于9月21日前根据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报送到所属系(部)。

申报初级职称,申报人赴人事处领取《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各相关部门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

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考核、教研项目及成果、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经历、社会服务、企业实践等。学生处会同各系(部)审核辅导员经历、育人成果等。人事处负责审核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继续教育课时、人才项目、荣誉、挂职、兼任社会职务等。

(二)各系(部)审核与公示。系(部)成立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9月30日前,各系(部)根据申报人条件和评议的结果,将本部门申报人员《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公示后的材料不得增加或修改。对原始材料不真实、不符合要求、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院推荐。

(三)学院复核。10月12日前,人事处对各系(部)所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专家评审。10月26日前学院在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审方案要求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院初、中、高级职称评定拟通过人选。

(五)公示。学院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院审定。公示结束后,确定2020年初、中和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名单。

(七)上报备案。11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经系(部)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推荐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该表属于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范围,按照规定,在印制时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张,且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

(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印制采用A3规格的纸张。

(三)《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下载后必须手填。

(四)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双师证、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总成绩表》。

(六)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

(七)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八)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论文由学院科研部门负责检索,并出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的检索报告。

(九)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十)《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十一)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者需提供《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代表作鉴定材料(由学院人事处组织专家统一鉴定),副教授提供2篇、教授提供3篇代表作复印件各3份,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院、学科和申报职务。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各类附件表格要求规范填写。有关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以及其他要求,按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申报过程中所需表格,请各申报人在附件自行下载。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人事处。

(三)评审费用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详见附件收费标准,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安徽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及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