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20﹞3号)》、《安徽新华学院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合共达人字[2020]16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由教务处负责核实教学情况,人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安徽新华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环节,我院有1人通过初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本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申请资格种类 |
申请任教 学科 |
普通话 等级 |
两学 成绩 |
有无犯罪记录核实情况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结果 |
体检 结果 |
已任课情况 |
1 |
郑莉 |
女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二级 甲等 |
合格 |
无 |
合格 |
合格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学年合计64学时) |
公示期从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院人事处反映(电话:0551-62733319),并提供书面材料。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