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处组织机构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主要负责学院人事、工资福利保险、师资管理等诸项工作内容。
二、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学院主管人事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人事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院机构和岗位的调整、设置、各类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和编制上报人事统计报表,办理聘用、各类人员调进调出学院及院内调配手续;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辞职、离职等手续。
3.负责教职工的培养、培训、考核、鉴定与奖惩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荐、表彰有关先进人物的工作。
4.负责制定劳动工资计划,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工资评定、调整、转移、起薪、停薪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酬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申报和管理。
6.参与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工作,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和发展目标,制定全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及师资培养、提高计划。
7.负责组织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8.负责管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办理有关人事证明文件,做好人事数据库管理和上报工作。
9.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请假、休假和销假事宜。
10.负责发放教职工的岗前培训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双师型”教师等级证书。
11.做好教职工年龄、工龄的审查工作。
12.负责办理聘任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及各类兼职人员的有关手续,并负责办理院外单位聘请我院人员的工作。
13.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处各岗位职责
人事工作
(一)工作职责
1.队伍建设
参与除专任教师、工程技术、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以外人员的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2.机构、人员编制管理
(1)负责全院科级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2)核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负责全院人员编制的规划、制定、使用和管理工作;
(3)根据学院实际需要,编报年度劳动用工计划。
3.人事调配
(1)制定和贯彻人事调配政策,落实用人计划,办理学院教职工调入、调出、辞职、院内流动、人才引进等人事调动的审核、报批及接收手续;
(2)制定学院各类人员调整补充计划,组织协调劳动指标的分配。
4.人员聘任、培训及管理
(1)有关人员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行政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的管理及科级干部任免工作;
(3)达到退(离)休各类人员的审核、报批,办理其退(离)休手续;
(4)办理延退人员、返聘人员有关手续;
(5)负责全院人事数据库的管理和核准、填报各种人事统计报表;
(6)办理教职工的进修、培训等有关手续;
(7)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核报批、印验等管理工作;
(8)负责“双师型”教师的审核报批、印验等管理工作;
(9)日常管理工作,如请假、病休、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
5.教职工考核、奖惩
(1)制定和落实全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布置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各单位的年终考核结果并存档;
(2)对犯错误人员的教育、处分工作。
6.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处长:
1.主持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2.学院各单位编制管理及机构设置工作,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
3.组织全院教职工的全员考核及其奖、惩工作,信访接待及处务工作;
4.计划外用工管理和退休及延、返聘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
职员:
1.协助处长,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出工作思路,做好其他部门协调工作;
2.具体负责离退休,延、返聘,信访接待及处务工作;
3.具体负责调配、教职工合同管理计划及计划外用工等工作;
4.负责全院人事数据库的管理和核准、填报各种人事统计报表
5.及时按要求将补充材料送至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完善教职工人事档案。
工资福利保险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工资管理工作
(1)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包括日常工资变动;
(2)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调整绩效分配比例,并实施核发;
(3)工资变动表以及人事便笺的填写、整理工作;
(4)数据库管理,包括增员、减员、技术职称、职务、学历变动等由此引起的工资变动。
2.绩效工作
(1)做好绩效工资年度预拨工作;
(2)促教务处、公共基础部、思政部、实验实训中心按时提供教师工作量数据,做好绩效工资结算工作;
(3)组织全院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3.职工福利工作
(1)负责职工健康体检工作;
(2)落实国家及上级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过节慰问金、加班费等管理与发放。
4.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二)岗位职责
处长:
1.主持全处开展各项工作;
2.工资总额的使用与管理;
3.院内津贴和岗位津贴的分配工作;
4.职工福利管理;
5.优抚工作。
职员:
1.在职职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2.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和调整工资标准工作;
3.协助处长做好绩效工资的各项工作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4.按月统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
5.汇总各部门教职工年终绩效考核结果;
6.调整公积金存储标准工作;
7.负责社会保险的申报与管理。
师资管理
(一)职称评审工作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职改领导小组的意见,起草修订我院职称评审有关的实施办法、评审程序等文件报告。
2.负责组织开展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指导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准备与系统填报,指导各单位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和高级职称人员初审工作;联合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申报材料。
3.负责组织召开学院审议推荐小组工作会议、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
4.负责上报相关职称申报数据到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上报院内评审通过人员到教育厅进行备案。
5.根据学院文件,负责给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开具证明材料。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及统计处理工作。
7.负责年度职称有关文件、评审材料的整理归档。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双师型”教师初审上报工作
(四)师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