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立项范围包括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六大类别。
2.项目申报人可根据《2024年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自主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由所在系(部)进行审查审核和遴选推荐。推荐至学校的质量工程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我校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参照《2024年度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如实填写申报书(各类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项目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2024年度)》(附件5)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推荐。
三、报送时间
1.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报送,项目申报人在2月16日前,将PDF版申报材料发送传到邮箱475938910@qq.com。
2.2月17日(周一)18:00前,各系(部)将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提交教务处。
3.2月18日-2月23日,专家评审,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公示及平台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要严格按照文件及通知要求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人要依据项目研究实需组建研究团队,项目参与成员签名不得代签。
2.各系(部)负责人负责对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规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3.各系(部)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已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4.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5.在研未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6.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7.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载:/Uploads/Editor/20250220083859_98804.pdf
2.《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高职和继续教育)申报指南》 下载:/Uploads/Editor/20250220083908_48518.pdf
3.《2024年高职和继续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下载:/Uploads/Editor/20250220083957_98445.zip
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2024年度)》 下载:/Uploads/Editor/20250220084005_49852.doc
5.《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系/部用)》下载:/Uploads/Editor/20250220084013_82472.xlsx
教 务 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