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厅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提高就业率的真实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为保证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特成立学院就业信息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立龙
副组长:李旗号、朱其俊、吴国凤、王国体、李智超、汝玲、丁美双
成 员:各学工办主任、学生处全体辅导员、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二、核查对象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核查要求
1、高度重视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各系应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训机制,重点加强辅导员就业工作队伍培训,全面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实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就业数据上报。
2、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按照就业统计核查要求规范操作,不得弄虚作假,在就业统计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核查中发现的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的立即整改。
3、严格执行辅导员、系部、学院三级核查制度。辅导员要主动了解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毕业生离校后应督促其按时填报毕业去向信息;毕业生就业后应及时收集就业材料录入就业系统并开展核查工作,做好核查记录;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开展就业指导;对未就业和建档立卡毕业生进行后续跟踪,做好就业记录;各系部要严格把关辅导员核查情况,对核查结果进行复查,反馈复查结果,做好复查记录;学院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严格审核本院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材料规范、有效,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在核查中做好核查记录,保留电话核查、材料规范检查等原始记录。
4、建立监督举报机制。为保证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及各系均需公布就业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毕业生亦可通过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举报电话和邮箱,直接反馈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用心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各系对建档立卡、求职补贴、残疾毕业生应做到“一对一”精准帮扶,建立困难家庭毕业生个人帮扶档案,准确掌握该部分毕业生的去向,让该部分毕业生尽量全部就业、满意就业。
6、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工作。各系应及时统计未就业毕业生的原因及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安排专人对接该部分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推荐和跟踪服务。
四、核查内容
1、核查就业材料规范性。各系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所有就业材料,就业材料应填写完整、清晰、规范;就业派遣系统中各项信息填写准确。
2、核查就业信息准确性。核查录入信息与纸质材料信息是否一致;单位名称与公章是否一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否准确、真实;单位性质、就业状况、单位地址是否正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毕业生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有效。
3、核查就业状况真实性。对已就业毕业生要一一进行电话核查,对就业单位存在疑问或就业人数比较集中的要重点核查。
4、核查就业质量客观性。对就业指导、就业满意度进行核查,对建档立卡、求职补贴、残疾毕业生重点核查。
五、核查方式及安排
1、辅导员自查。毕业班辅导员需了解每位毕业生就业情况,实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督促完善就业信息;收取已就业毕业生的有效就业材料;做好未就业和家庭困难毕业生帮扶记录,对未就业和家庭困难毕业生拿出具体措施,持续进行跟踪、指导和推荐服务;对已就业学生开展自查工作,并向系部提交自查记录。
2、各系部复查。各系学工办主任要对辅导员提交的帮扶记录、毕业生就业去向真实性、辅导员开展的毕业就业情况自查等进工作行严格复查,并分别向辅导员、学院反馈复查结果。提交学院的反馈表需打印纸质版并签字盖章。
3、学院抽查。学院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核查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就业信息填写完整性、准确性;对毕业生本人或就业单位针对就业真实性进行电话核实并进行记录;对于以上核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辅导员、系部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六、具体要求
1、辅导员应及时完成已收取的毕业生就业材料审核、系统就业信息的录入和初审,每月向所在系提交自查材料。
2、自3月份起,各系部每月(3月、4月、5月)应抽取20%已就业毕业生进行复查,并以系部为单位,每月25日前向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提交复查记录表。
2、自1月份起,截止6月底,学院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将陆续抽取不低于已就业30%毕业生本人或就业单位对就业满意度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反馈给各系。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