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五一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2020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在此期间,学生的线上教学活动取消。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按照5月4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二)的教学安排进行。

二、几点要求

1.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自觉遵守学校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节日期间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所有学生在接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前,一律不得返校,不得参加任何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2.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所在地,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履行请销假手续,告知出行方式、行程等信息,待所在党委批准后,方可出行。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外出尽量采取自驾方式,不乘或少乘公共交通工具。

3.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妥善安排好有关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29日(星期三)前发送至党政办公室邮箱。

党政办公室邮箱:gdxydzb@163.com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